以工作为目的的居留许可
申请资格
为雇用第三国国民,可签发居留证:
- 其居住目的是在雇佣关系下为他人工作或在他人的指导和/或监督下工作,获得报酬;或
- 除以营利性商业协会、合作社或其他法律实体的所有者或执行官身份从事实际工作外,还以该身份从事其他工作的人。
关于提交申请和相关流程的信息
要求:填写完整申请的表格,三个月内拍摄的面部照片,以及规定的附件,缴纳申请费用。
请注意,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须亲自到场,但因健康状况不能出席者除外。申请人为行为能力有限的未成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者,可以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代为提交申请。如未成年人在提交申请时年满六周岁的,应当在提交申请时亲自到场。确定未成年人在移民局的实际存在由法定代表人负责。
如果一个在雇佣关系下的外国公民,在优先雇主的情况下,雇主或者潜在雇主也可以代为提交签证申请或者延长居留许可证的申请,前提是这位被雇佣的外国公民已经书面同意。在这种情况下,主管当局也可以与雇主沟通,但是,将通知这位被雇佣的外国公民他的申请所采取的所有程序步骤。
如果申请由匈牙利主方或雇主提交,可在移民局的电子平台上注册后提交,以便启动程序。有关电子管理的更多详情,请点击此处。
首选雇主是指:
- 与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用人单位;
- 匈牙利计划雇用来自周边国家的第三国的公民,从事的工作是匈牙利财政部来文规定的职业的任何雇主;
- 实施国民经济优惠投资项目的用人单位。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居留许可申请可向匈牙利任何领事馆官员提交,或在申请人永久或临时居留地所在国或国籍所在国授权受理居留许可申请的任何其他地方提交。第三国公民在申请居留许可前,可以申请领取居留许可的入境签证,无需另行提出申请。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的面部肖像和六岁以上的指纹将被采集及用于签发带有生物特征数据的居留许可。受影响的第三国公民有义务遵守这一程序。如果居住证申请是通过雇主提交的,但在主管当局提出要求时,申请人必须亲自到主管当局,以便记录数据和执行其他程序步骤。
如果区域局的决定赞成申请居留证,则应批准签发入境签证以领取居留证,并应通知主管领事馆官员。领到居留证的入境签证应由主管领事馆官员根据地区局的决定签发。
此外,请注意,D 签证获得发给第三国国民的居留许可是单次入境签证,授权停留不超过 30 天,因此我们建议您在进入匈牙利后,请直接访问国家区域局外国人警察总局,尽快负责其未来住所所在地,以便领取居留证并登记匈牙利住所。
除了作为一般规则在匈牙利外交使团提交居留许可申请外,匈牙利法律还规定了在匈牙利提交此类申请的可能性。居住在匈牙利境内的第三国公民,如果有特殊情况证明在匈牙利提交申请是正当的,或作为理事会第539/2001/EC号条例附件二所列国家的国民合法居住在匈牙利境内,或以家庭成员身份与该第三国国民一起居住,可向负责第三国国民住宿地所在地的区域局提交居住许可申请。上述特殊情况尤其应包括因第三国国民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发生的与医疗、家庭团聚或职业活动有关的事件,以及妨碍在一般规定通常规定的地点提交申请的事件根据法律。
持有免签证国家国籍的第三国国民,在没有签证的情况下合法居住在匈牙利,可在移民当局的电子平台上以电子方式提交居留许可申请。程序启动。
居留许可延期申请应于住所所在地负责的地区局在最迟于住所到期前30天亲自提交,并附上必要的文件或在移民局的电子平台上登记,以便启动程序。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应出示其有效的旅行证件。
主管当局在单一申请程序的框架内审查以就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申请。
请点击此处访问有关单个申请程序的详细信息。
签发居留证的程序收取的行政服务费为60欧元,如在外交或领事使团提交,主要以欧元或其他可兑换货币支付,以提交申请的国家的货币支付,如果在匈牙利提交,为该程序收取的行政服务费为 18,000 福林。延长居留许可的费用为10,000福林。
程序费用通过电子支付工具(银行卡)或银行存款(使用区域局提供的支票)支付。关于黄色支票,在"评论"框中注明客户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注明"申请居留许可"的情况。
申请(从打开申请到审核)的行政时限为21天。在单一程序中,主管当局应在提交之日起70天内就居留证申请作出决定。 如果第三国国民受雇于首选雇主,主管当局应在提交申请之日起60天内就案情作出决定。
主管移民当局应通过邮寄方式将居留证件交付给客户。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他/她不能够在给定的邮寄地址接收居留证件,则申请人可以亲自向主管移民当局领取居留证件,但是,他/她必须证明这一点情况。
如果申请被拒绝,则可在得知签证结果后8天内,提交一审机关,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也可向提交申请的匈牙利外交或领事使团提出上诉。 如果申请人在上诉中引入了他/她在决定通过前已经知道的任何新证据,或者如果上诉是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提出的,则一审机构应不经任何实质审查而驳回上诉。
上诉的行政服务费为20欧元,如在外交或领事使团提交,主要以欧元或其他可兑换货币支付,以提交申请的国家的货币支付,如果提交在匈牙利其费用为5,500福林,以电子支付工具(银行卡)或银行存款形式(使用地区局提供的支票)支付。在"评论"框中,应注明客户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并注明"居留许可上诉"的案例类型。
表格
申请书须填妥并打印申请表格:"居留许可申请"及附录10。
如果申请人与其未成年子女一起旅行(如护照所示),附录"A"必须填写并附上申请。
审核
核实居住目的的文件
如果外国国民计划在雇佣关系下为他人工作或在他人的指导和/或监督下从事工作,以获取报酬,则可以特别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居留目的:
为达成雇佣关系而达成的先前协议,或证明雇佣关系的文件。
主管当局可能会要求计划从事工作(除了作为高级官员和代表的工作以外)并为就业而提交居留许可申请的所有人,高级法人。从事有酬活动需要居留许可申请人提供的相同文件
匈牙利生活证明文件
如果第三国国民的合法收入或资产或其家庭成员的收入或资产足以满足其在180天之内居住超过90天的生活费用,则该国民具有足够的资源 支付他们的生活费用,包括住宿,回程旅行以及必要时的医疗保健费用。
在签发居留证的程序中,维持生计的要求可由下列方面加以核实:
- 匈牙利或外国金融机构对申请人银行账户的陈述;
- 税务机关,上一年度出具的收入证明;
- 雇主签发的收入证明书;
- 雇主和/或税务机关签发的证明,作为从国外获得正常收入的证明;
- 其他可靠的手段。
证明匈牙利住宿存在的文件
匈牙利人的住所必须是房地产登记册中显示为居民楼或独立式住宅的财产,或任何适合居住的类似财产(每人至少6平方米的居住空间)或被认为适当的商业或其他合法住所。
匈牙利的住宿要求符合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条件加以核实:
- 住宅租赁合同,以证明其已出租房屋;
- 非盈利的提供住宿文件(例如:公司提供的,朋友提供的。);
- 证明住宿和付款保留的书面证据;
- 关于寄宿(宿舍)服务的声明;
- 证明住所财产所有权的文件,并需提供迄今30天内签发的产权证书的核证副本;
- 房地产销售合同和主管的布达佩斯或县政府机构批准购买房地产的决定的副本;
- 其他文件。
- 证明存在全面健康保险的文件
随同居留许可申请书一起提供,申请人应提供获得全面健康保险服务的证明(尤其是根据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其他特定法律,国际协议或根据特定协议),或证明他/她 有必要的财政资源来支付此类服务的费用。
证明会离开出行国的条件的文件
此条件可以通过以下条件进行验证:
- 有效的护照或第三国国民返回其原籍国或他/她指明的国家所必需的许可证;
- 有效的离境机票,或足够的资金购买该机票,或第三国国民合法使用的运输工具。
随申请书所附的第三国国民必须提供一份声明,承诺如果申请被拒绝,则自愿离开欧洲联盟成员国的领土。
此外,未成年第三国国民应提供证明,证明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在计划的逗留期间允许其在匈牙利逗留。 父母同意可以通过在私人文件中做出的代表结论性证据或真实文书的声明(带有匈牙利语或英语翻译)来证明。
在此过程中,移民局可能会要求除强制性附件之外的其他文件,以查明案件的有关事实,也可以采取进一步的程序步骤。 行政期限不包括收到纠正缺陷通知到遵守为止的时间长度。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或其代表应能够以邮寄或电子方式附加文件。
有效期
以就业为目的的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专门机构评估中指定的期限,但是,如果重新开放该程序,则可以延长至专门机构评估中指定的时间 。
但是,应考虑到旅行证件的有效性,因为一般原则上,应确定批准的居留期限,以使第三国国民旅行证件的有效期至少剩下三个月。 授权居留期限届满。
权利与义务
- 持有有效居留证的第三国国民无签证入境权,在一百八十天内在申根成员国境内的居住权不超过九十天。
- 第三国国民应保留住宿登记表的副本,以证明其符合登记要求。第三国国民必须保护在收到住宿地点通知后收到的确认单,并始终随身携带。移居时,第三国国民应在三天内将新住所所在的地点告知该地区的管辖区。
- 持有居留证的第三国国民应报告在匈牙利境内出生的儿童(也是第三国国民),并同时提供以下信息:
- 法律规定的儿童自然身份证明;
- 儿童旅行证件的详细信息;
- 孩子的住所地址或家庭住址。
- 三国国民有旅行证件或旅行证件时,必须立即向移民当局[国家外国人警察总局区域局,任何警察局或主管的匈牙利外交或领事使团报告]。居留证丢失,被盗或破坏。移民局应书面确认收到该报告。如果随后发现了据认为丢失并据此报告的旅行证件,应立即通知移民当局。